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创建文明、整洁、优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管理体制
校园环境卫生实行学院和外包服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,学院实行网格化责任分区包干保洁,落实各院系、各处室卫生管理主体责任,外包服务单位负责校园和楼座公共区域日常清扫保洁。
二、标准要求
1.地面干净,无垃圾、积土、积水、污迹,无卫生死角。
2.墙壁干净无污迹,除统一规定的张贴、悬挂物外,无乱贴、乱挂现象。
3.绿化带、花坛内无杂物和枯枝、成片落叶等。
4.垃圾箱完好无损、清洁美观,无积尘、污垢,定时清理,无溢出、无异味。
5.门窗明亮干净,无污迹、无乱张贴,窗台无杂物。
6.卫生间无垃圾、污迹、积水、异味,镜面清洁,便池通畅清洁无尿碱、污迹、异味,设施完好,无跑、冒、滴、漏、堵。
7.楼梯护栏、宣传栏保持清洁,无污迹和破损。
8.办公行政、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室内环境布置优雅,各类用品摆放整齐,桌面、台面无积尘、杂物,窗帘干净整洁。
9.食堂、超市、饮品店等经营场所环境清洁,布局合理,无污染;校内各种车辆停放有序。
10.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、饮料瓶、食品袋等杂物;不攀折植物枝叶,不焚烧树叶、枯草、碎纸等;不在教学办公区牵狗抱猫,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。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组织保障
成立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小组,负责落实学院卫生管理主体责任,实行网格化管理,布置、检查、反馈各院系、各处室和外包服务单位日常清扫和保洁情况,使学院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成员名单为:
组 长:
副组长:
组 员:
(二)责任分区
学院各院系、各处室卫生分区情况详见附件,其中:建筑施工工地由后勤处负责,施工完毕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竣工验收;办公行政、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内部由使用部门、院系负责日常清扫保洁。
各院系、各处室要将分管区域的卫生清扫责任细分到每个班级、每名师生,建立卫生清扫保洁制度,每天进行全面保洁,引导师生树立卫生清扫人人有责的意识。
(三)监督考核
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小组设立检查监督人员,严格执行学院《学生公寓管理制度》、《教室管理规定》等相关制度,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包服务单位保洁区域、公共区域、办公行政、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(公寓)内部卫生的检查评比,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。
检查评比结果要及时公布,并与学院评优评先挂钩。对认真执行本制度,维护和改善校园环境卫生较好的部门或个人,给予表彰和奖励;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,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,并限期改进。
四、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小组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山东商贸高级技工学校
2023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