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“尊重”洒满校园!
山东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对校园欺凌“零容忍”
为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,预防校园欺凌以及各类违法犯罪事件发生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保障全体学生人身安全,我校于3月22日下午,开展了“预防校园欺凌,构建和谐校园,从我做起”主题教育活动。
活动由陈成君校长主持宣讲。他强调,在遭遇以上行为时,务必保持镇定,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,并及时向路人求救或向老师求助,不管遭遇怎样的恐吓,都要告知家长。陈校长也提醒同学们,在前往拐角、巷子等人少的地方时尽量结伴而行,对于同学间的小矛盾,应理性、平和解决,绝不能当欺凌者的“帮凶”,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帮助被欺凌者。
校园欺凌:学生之间,在年龄、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,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、侮辱另一方,造成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,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。
01殴打、脚踢、掌掴、抓咬、推撞、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02以辱骂、讥讽、嘲弄、挖苦、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。
03抢夺、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。
04恶意排斥、恐吓、威胁、逼迫、孤立他人,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。
0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、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、恶意传播他人隐私。
共建和谐校园,从你我做起!
——举行宣誓活动
宣誓词:
我宣誓 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 不当冷酷的旁观者 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
我承诺 尊重他人 友善待人 绝不参与欺凌
承诺人:XXX
最后全体师生在活动横幅上签名,一致表示,要勇敢的对校园欺凌说“不”,不做欺凌者,不做受害者。
通过此次活动,山东商贸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们牢记欺凌行为不可取,文明礼貌,尊重他人才是最佳之选。遏制校园欺凌,学校、家庭、社会需同向而行,共同努力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尊重和尊严中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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